第四十五章 被害人身份-《面具下的罪恶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这位同志你请说,如果我们知道肯定满足。”

    “资料上面写道受害者身上带有首饰,我想看下首饰可不可以?”

    副局长稍微犹豫了几秒,便命人出去拿了,大约十分钟过去,出去的人回到会议室,手中还拿着四个证物袋。

    那人将东西递给头发发白的老刑警,老刑警从裤兜里掏出一只白手套,从证物袋里取出来一只耳环,随后又拿出一副项链,将四个证物袋里的东西看了个遍后,老刑警将证物袋封装好,交还给副局长。

    “被害人应该是三陪小姐,或者说是卖淫女。”

    副局长疑惑了声,紧跟着为何是卖淫女。老刑警接着说道:“这些全是假首饰。从耳环到手链,甚至金牌,全部都是假的。这些首饰貌似是黄金,却并非黄金,而是镀金的金属!”

    副局长听完惊讶的拿起证物袋仔细看了起来,看了几下似乎并没有发现,就让身边的民警拿出去检验。

    “我来自广南公安局,也曾经在广北工作过一段时间,在广北期间,发现多数人都很要面子,尤其是广北女性很要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不能穿金戴银尚且好说,带假首饰装样子就是极大的事情。如果被人看穿带了假首饰,岂不是名声扫地?以后还要不要见人,这不符合广北民间的基本风俗。”

    “正常的广北女性,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。如果说只有1到2人带假首饰,倒也不是不能理解,毕竟人群里面总有个别人不同。现在几乎所有受害女孩都带有假首饰,这就非常非常奇怪了。”

    “在整个广北,只有一种职业的女性,会大量带着貌似昂贵的假首饰,就是三陪小姐。”

    “再做的各位都是经验丰富的刑警,都应该知道三陪小姐的工作非常危险,经常会被殴打抢劫,被抢劫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。如果三陪小姐没钱或者反抗,就很容易演变为抢劫伤人甚至杀人。”

    “三陪小姐的行规之一,就是会聪明的带一到二个假首饰。一旦遭遇抢劫,三陪小姐就主动将假首饰献出去,目的是保命。一些不识货的劫匪,往往拿了钱就不要命了,也不会打人。除此以外,再没有任何职业会这么做。”

    “综合几名被害人的情况,受害人在和凶手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并没有反抗,因为她们本身就是做三陪的,所以不会反抗。而且,这也就解释了,为什么长达半年的时间找不到受害者身份。这些三陪小姐基本都是外省的人,到广北以后就取个假名字,掩饰自己身份。她们自然也不告诉亲属,自己真实落脚点。这些小姐出于职业特点:第一很少交朋友,第二和家人关系一般很疏远甚至敌对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无论亲属还是同行,都不知道小姐们的真实名字和身份。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,一般流动性大。今天在这里,明天就去那里,根本不固定。如果三陪小姐,尤其是站街女突然失踪,根本没有人在意,更不会有人报警。即便是在发廊工作的小姐失踪,老板也不敢报警,毕竟卖淫还是非法的。”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